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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鼻地狱简介以及近五无间四根本罪、五逆重罪、诽谤正法、疑三宝、十恶轮的解释

发布时间:2024-11-14 16:23:00作者:大悲问答
阿鼻地狱简介以及近五无间四根本罪、五逆重罪、诽谤正法、疑三宝、十恶轮的解释

阿鼻地狱简介

阿鼻地狱,读作:ē bí dì yù,是梵语的音译,又称为阿毗脂地狱、阿鼻焦热地狱、阿鼻大城。意译为无间地狱,密宗又称之为金刚地狱,是八热地狱之第八,也是八热地狱中最为痛苦的一所地狱。

为何名阿鼻地狱?阿言无,鼻言遮;阿言无,鼻言救;阿言无间,鼻言无动;阿言极热,鼻言极恼;阿言不闲,鼻言不住。不闲不住,名阿鼻地狱。阿言大火,鼻言猛热。猛火入心,名阿鼻地狱。

地狱,在大铁围山之内。大地狱,有十八所。下一等的地狱,有五百所,各有名号。再下一等的地狱,有千百所,亦各有名号。阿鼻地狱所在的狱城,周匝有八万余里。城墙高一万里,都是用纯铁做的。城墙上聚集着猛火,少有空缺。狱城之内,诸地狱相连,各有各的名号。其中有一所地狱,名为阿鼻地狱。阿鼻地狱周匝有一万八千里,狱墙高一千里,亦都是用铁做的。熊熊烈火从上而下、从下而上燃烧不息。铁蛇、铁狗在狱墙之上吐火奔驰,东奔西走。地狱中有床,遍满一万里。一个罪人受罪,自见其身体遍卧满床。千万个罪人受罪,亦各见其身体遍卧满床。这是地狱众生恶业力所感得的恶报。各个罪人,备受各种苦难。千百个夜叉以及恶鬼,牙齿像剑一般,眼睛发出电一样的光芒,手上长着铜爪,拖拽罪人。又有夜叉,手执大铁戟,刺中罪人的身体,或者刺中罪人的口鼻,或者刺中罪人的腹背,将罪人抛向空中,翻来接去。或者将罪人放置在床上。有铁鹰,啄食罪人的眼睛;又有铁蛇,缠绕罪人的头颈。百个肢节内,都钉入长钉。拔出罪人的舌,用牛耕犁。抽出罪人的肠子,锉斩。将熔化的铜水灌入罪人的口。用炽热的铁丝缠绕罪人的身体。

等等等等。都是地狱众生的业报使然。众生在阿鼻地狱中受罪,动经亿劫,求出无期。

为什么阿鼻地狱意译为无间地狱?那是因为无间地狱是由五种缘由感召而成的(五事业感):

第一,时无间:罪人在这所无间地狱中日日夜夜受罪受苦,以至累经劫数,没有一刻停止,所以称作无间。

第二,身形无间:一个罪人在无间地狱中是满的,多个罪人在无间地狱中也是满的,所以称作无间。

第三,受苦无间:对罪人实施酷刑用的叉、棒、鹰、蛇、狼、犬、铁驴、铁马、铁网、铁绳等等没有不齐全的。狱卒对罪人实施的酷刑如碓磨、钜拉、腰斩、铡切、斧砍、烹煮、斩首等等。狱卒将炽热的铁水浇在罪人的身上。罪人渴了,狱卒将熔化的铁汁灌入罪人的口中。罪人饿了,狱卒将烧红的铁丸塞进罪人的嘴里。罪人在无间地狱中,从年至劫,苦痛相连,没有间断,所以称作无间。

第四,趣果无间:不管是男是女,羌胡夷狄,老、幼、贵、贱,或是龙,或是神,或是天人,或是鬼怪,有了造罪行恶的业感,堕落在此无间地狱中,都是同样的受苦,所以称作无间。

第五,命无间:如果罪人堕入无间地狱,从刚堕入此地狱开始,直至百千劫,每日每夜,就有几万次的死亡和几万次的复生,罪人想要有极短时间的暂停,也不可能。直到罪人的业报穷尽了,才能转生到其它地方。这样反复生死,连绵不断地受苦受罪,所以称作无间。

所有的罪业当中,最为严重的莫过于近五无间四根本罪、五逆重罪、诽谤正法、疑三宝、十恶轮五大类,只要众生犯有这五大类众多罪业的一种,命终后定会堕入阿鼻地狱。

近五无间四根本罪

近五无间四根本罪,为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之最重者。

第一,以恶心杀害独觉:独觉,也称“缘觉”,即辟支佛,以恶心杀害独觉,为杀业之最重者。众生如犯之,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以恶心杀害独觉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二,侵损所施三宝财物:又称为盗取十方常住物,为盗业之最重者。若有众生,盗取十方常住的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针一线、一草一木,十方常住未曾给予其,其予以盗取,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侵损所施三宝财物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三,淫阿罗汉比丘尼僧:奸淫证得阿罗汉果的圣比丘尼,为淫业之最重者。众生如犯之,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淫阿罗汉比丘尼僧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四,倒见破坏和合僧众:在修行道场或者修行团体内,散播不实流言,挑拨是非,造成纷争,最终致使修行道场或者修行团体分崩离析。此罪为妄语之最重者。众生如犯之,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倒见破坏和合僧众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五逆重罪

五逆重罪,又称为五无间罪、五逆罪、五重罪、五不救罪。是指五种罪大恶极,极逆于常理的罪业。众生只要犯有五逆重罪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其命终之后决定会堕入阿鼻地狱。五逆重罪有小乘五逆与大乘五逆之分。

先介绍小乘五逆

小乘五逆,即“单五逆”。分为以下五种罪业:

第一,杀父(又作“害父”)

第二,杀母(又作“害母”):父母养育,恩同天地,为子女者,应当竭力孝养奉事,以报其恩德,况行杀逆。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即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若杀父母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三,杀阿罗汉:是指杀死证得阿罗汉果位的圣者或者杀死修行达至阿罗汉境界的僧人。阿罗汉,又称为“无学”,即无法可学,又称为“应供”,应受人天供养。众生即当供养恭敬,以为种福之田,况行杀逆;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即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若杀阿罗汉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四,出佛身血:是指以恶心、嗔恨心伤害佛陀至流血。佛陀是三界导师,圣中之圣,一切众生之慈父,能令众生悟明自心,离苦得乐,出离苦趣。众生历劫供养,不能报其恩德于万一,而况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即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出佛身血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五,破和合僧:简称为破僧,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破法轮僧,指立邪法,与佛门正法对立,以离间听闻正法的僧众;第二种,为破羯磨僧,指在同一结界内,另立羯磨,以破坏僧团的和合。(羯磨:在佛教中,既是“作持”性质的戒条(属于各部“广律”的犍度篇部分),更是僧团中的议事规则。举凡授戒、说戒、忏悔,乃至各种僧团公共事条的处理所应遵行的一定程序,统称为“羯磨”,故此词意译为“办事”。)众生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即堕阿鼻地狱。四分律云:破和合僧者,不许出家受具足戒也。

在这五种重罪中,杀父、杀母为悖逆恩田,杀阿罗汉为悖逆福田,出佛身血者,恩田、福田同时悖逆,破和合僧为障他正道,故称五逆重罪、五无间罪、五逆罪、五重罪。

再介绍大乘五逆

大乘五逆,又称为“复五逆”,也分为以下五类罪行:

第一,破坏佛塔、佛寺,焚烧或者损坏佛经、佛像,夺取佛、法、僧三宝之物,或者教唆他人行此等恶事而心生欢喜;

第二,毁谤声闻、缘觉以及大乘佛法;

第三,妨碍出家人修行,或者杀害出家人;

第四,犯小乘五逆重罪之一;

第五,主张所有皆无业报,而行十不善业;或者毫不畏惧后世果报,而教唆他人行十恶等。(注:十恶指杀生、偷盗、邪婬、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十种恶业。)

诽谤正法

诽谤正法,简称为“谤法”、“破法”、“断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诽谤正法是指诽谤所有佛陀所说之教法,狭义的诽谤正法是指诽谤净土法门。因为正法乃三界之慈航,迷途中的指南针,诽谤正法的罪行挑坏众生的眼目,使众生在轮回苦海之中沉沦,故罪业弥天。哪些行为属于诽谤正法呢?

第一,不信大乘佛法、小乘佛法,遂疑惑诽谤;

第二,不信大乘经典为佛陀所说而对其进行诽谤;或者见人读诵、书写、受持大乘经典而怀轻贱、憎嫉之心。

据《智顗之菩萨戒经义疏卷下》载,诽谤正法系由四种邪见所致,即:

(一)上邪见,对于一切均拨无因果。

(二)中邪见,不说一切无因果,仅说三宝不及外道。

(三)下邪见,不说三宝不及外道,仅心中计执二乘之法殊胜,即舍弃大乘而取小乘。

(四)杂邪见,于诸种邪见中,有偏执、杂信、暂念小乘、思义僻谬等四种。

诽谤正法的罪业比五逆重罪更为严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人毁坏南瞻部洲一切佛塔,另有人诽谤佛经,此二罪业相比,谤法之罪尤为严重;若人杀尽恒河沙数阿罗汉,另有人毁谤佛经,后者罪业尤为严重。”《般若八千颂》亦云:“何人若造五无间,不及相似谤正法。”是故诽谤正法的罪业比五逆重罪更加严重。为什么?《往生论注》云:“汝但知五逆罪重,而不知五逆罪,从无正法生。是故谤正法人其罪最重。”从自得解脱角度而言,五逆重罪通过思惟法性仍可以得到解脱,然以恶心诽谤正法,则无解脱的机会。《宝性论》云:“若由数近恶人故,具有恶心出佛血,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最胜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从此脱,若人恶心谤圣法,此人焉能有解脱。”而且,从异熟果、等流果而言,诽谤正法所造成的果报也超胜五逆重罪。造作五逆重罪者,其命终之后堕入阿鼻地狱,等到此大千世界坏时,五逆罪人得以解脱而出离阿鼻地狱。而诽谤正法的罪人,其命终之后堕入阿鼻地狱,等到此大千世界坏时,转寄有地狱道的他方大千世界的阿鼻地狱中,他方大千世界坏时,再次转寄另外有地狱道的大千世界的阿鼻地狱中,如此辗转,乃至经历百千阿鼻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也就是说,连佛陀都不知道谤法罪人什么时候才能出离阿鼻地狱。就算其业报穷尽,从阿鼻地狱中解脱,还会感受极苦之等流果。《般若八千颂》云:“复次转生旁生界之阎罗世界,彼等处尽业已,一旦转为人身,然以往昔种种谤法舍法之罪成熟,无论生于何处皆成盲者、粪扫者、劣种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疯病、癍病者、驼背者等,或生于不闻三宝名之地也。”地狱之业尽后,仍要转到旁生界受苦,于彼处业尽后转为人身,仍感恶业之等流果,不论生于何处,皆会转成盲者、残疾者、劣种人等,或生于边地不闻三宝之名。

还有,在诽谤正法的罪业中,最可怕的就是诽谤密宗佛法。因为密宗是成佛的最大方便,三世诸佛心血的精华。诽谤密法的人因为前世福报浅薄,今世又没有获得灌顶、修行密法的缘份,或者形象上虽然好象是在修学密法,但其实密法的法义并没有深入其心,因此,往往轻易作出了结论,这样不但摧毁了自己的善根,同时也损害了无量的信众。

如果人们听到一位法师讲法时说“密法不殊胜,现代人修不出来”后,便不加思索,贸然接受,那就显出那些人如墙头的芦苇,就象《格言宝藏论》中云:“智者自己能观察,愚者总是随声行,如同老狗狂乱吠,群狗亦是随声奔。”这样他们学密的善根就因此而中断。而且因为让他人退失信心并转学相对低等的法,讲法者也违犯了菩萨戒。若原来已进入了密乘的人,则违犯了密乘根本戒第一条“不舍无上”、第四条“不间断密咒手印”,而破了密乘根本戒又不忏悔的人则必定会堕入金刚地狱,那时即使再修显宗的念佛坐禅等什么法门都是无法挽救,即使十方诸佛出现在他面前也无济于事。

佛法与世间法不同,世间上工作不适意了,可以改行,而佛法则自有其原则,学了密乘后,则不能再舍弃上师和密法。智悲光尊者说:学密者的未来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解脱,要么堕入金刚地狱。密乘之所以特别强调在学密法或依止上师前进行观察也就是上述这个原因。那些抛弃了密宗,以为学显宗更适应、更有把握的人,其实是很危险的。但接受了密宗灌顶,进入了密乘的人,如果因条件所拘,一时无法深入修行密乘,也可确立以修学显宗念佛法门等为主,同时守持密乘戒律,不断增上对金刚上师与密法的信心,这样一方面增长了显密的善根种子,另一方面也不至于犯舍法罪。

诽谤显密佛法的罪过无量无边,而其中诽谤密法的罪过更是无法揣测,如《空边平等续》云:“若于胜密之密法,何人舍弃并诽谤,则彼舍弃佛胜密,永时远离解脱道。”《智慧深圆续》云:“心违密法造恶者,定堕地狱真可愍。”《意护续》云:“若谤普贤密意法,乃至虚空之边际,死后堕入金刚狱。”《眼珠续》中云:“浊时众生增盛烦恼及邪见,以嫉妒心舍弃佛法,尤其诽谤密法者,尽管此人已对轮回生厌离心,趣入佛门并恒时修法,然以彼舍法罪,堕入无间地狱、金刚地狱等无边恶道受大苦楚。”《文殊根本续》云:“此乃殊胜最妙法,胜者所供之法藏,世上若人舍此法,则彼堕入无间狱”。《金刚萨埵灌顶续》云:“曼殊室利,未来有诸恶业深重之有情,于此理不起深信……彼云此法非佛陀之说,彼等损毁自他二众,吾言彼等之人,定无密宗之成就也。”《毗卢遮那菩提续》云:“将来诸未证心性而迷乱者或云:此法并非佛说之语,乃由臆造者所造。秘密主,彼等愚人,将入二道,一为地狱,二为傍生。秘密主,吾言彼等无有稍许善根也。”经常有一些法师,在受到一些弟子的恭敬供养承事后,便飘飘然自鸣得意,似乎所行所为都已不必再受因果的制约了。有的还因此刻意诋毁密宗,其实他还是原来的他,既未经过广泛的有传承的闻思,自相的烦恼也未曾减轻过多少。佛曾说不精通佛法的人说法,唯有造业而已,如《龙王鼓声经》云:“愚人说法者,摧毁诸善法,甚多有情众,地狱受痛苦。”此有诸多教证理证,此不赘述。

疑三宝

佛、法、僧三宝是佛弟子的皈依处,皈依三宝受净戒,不论出家、在家,如果于三宝外还信奉外道鬼神,神佛不分,怀疑外道鬼神与佛同等,或胜于佛;见外道典籍,称赞外道典籍胜于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众,对佛教出家僧众毫无信心。这些与佛法不相应都属于疑三宝。若有众生,疑三宝,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

十恶轮

如《十轮经》卷四说:“于十恶轮,或随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坏毁灭……命终定生无间地狱”。轮,是摧坏义。能破坏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恶轮。十恶轮即十种恶事,犯一种,或俱犯,向来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坏无余,故名为十恶轮。十恶轮是:谤阿兰若,谤于别乘(分三种),瞋害比丘(分两种),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者,毁害法师,侵夺僧物,毁寺逐僧。

第一,诽谤阿兰若:出家人于此寂静处修清净梵行,名阿兰若比丘。佛说比丘有三种:一修定者,指勤修止观,真实用功,以达断妄成圣的目的。二读诵研究者,如研究阅读《大藏经》等。三为僧团作事者,建寺、安僧、做监院、知客等福事。三种之中,以阿兰若比丘专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脱微要。若有人毁谤阿兰若比丘,是十恶轮之一。因为对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应障碍,而且应予成就。如加以诽毁,障碍修行,等于破坏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第二,谤于别乘:佛法有三乘,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修声闻乘者谤独觉、菩萨乘;修独觉乘者谤声闻、菩萨乘;修菩萨乘者谤独觉、声闻乘,这都是毁谤正法,为十恶轮之三种。

第三,瞋害比丘:有两种:瞋害有学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骂他、殴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种种迫害。对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认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认为迫害有德比丘是造罪,瞋害破戒比丘没关系。不知破戒比丘还在僧团中没被取消出家资格,瞋害了还是恶业。

第四,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比丘:有些坏比丘拉拢恶势力护法帮忙,争夺寺庙财物等,实在是造罪。

第五,毁害法师:对于弘传佛陀正法的讲经法师,加以种种毁害,为重罪。

第六,侵夺僧物:夺取出家人的财物,侵占庙产办学,也是无间重罪。每一寺院,是民众信仰中心,必须清净庄严。

第七,毁寺逐僧:恶心拆毁佛教寺院,驱赶出家僧人,这是最重的恶业。

这七类共十恶轮,若有众生,造作其中任何一种,罪皆极重,命终之后定堕阿鼻地狱。

如果有众生,造作五逆重罪、十恶业,具诸不善,其在临命终之时,阿鼻地狱相现前,罪人大为恐怖,要是此时值遇善知识(注:此时能教罪人念佛者皆可称为善知识),善知识为其说法,种种安慰。罪人被阿鼻地狱之苦所逼迫,善知识就教导其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洪名,罪人如果立即信受佛法,至诚心念诵佛号,一遍也好,十遍也好,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下品下生的莲花中。莲花长劫不开,众生在莲花中有三种障:一,不得见佛及诸圣众;二,不得听闻正法;三,不得历事供养。除这三种障以外,没有其它任何痛苦,众生在莲花中犹如三禅之乐。十二大劫之后,莲花盛开,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对其慈悲说法。

如果有众生,犯有五逆重罪同时又犯诽谤正法,罪上加罪。此等罪人,其业障极其深重,命终之后直入阿鼻地狱,从劫至劫历经十方世界所有阿鼻地狱中的各种苦痛,没有任何机会出离阿鼻地狱。(如四十八愿中,除谤法、五逆者,成此之二业。其障极重,众生若造,直入阿鼻,历劫周慞,无由可出。)这等罪人,罪大恶极,千佛难度,弥陀大愿不摄。阿弥陀佛四十八大愿之第十八愿说十念必生愿:“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从字面上来看,阿弥陀佛平等摄受十方世界的众生,唯除犯有五逆重罪同时又犯诽谤正法的众生,也就是阿弥陀佛不予救度这等同时造作这两类重罪的极恶众生。其实,佛这么说乃平时说,是阿弥陀佛的止恶之意,这正是佛慈悲到极处的体现。这是因为佛真的怕众生会同时造作这两类的罪业,方便说的。也就是佛为了防止众生同时造作这两类罪过,用“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这一段话给众生打预防针。就比如父母训斥孩子,说孩子要是再犯错误,就不管他了!真的不管?不是。这跟佛说“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是同一个用意,这就是“抑止门”。而如果有众生真的犯有五逆重罪同时又犯诽谤正法,在临命终之时值遇善知识,善知识教导其念佛,其在阿鼻地狱之苦逼迫时相信了正法,愿意至诚心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洪名,因为此时阿鼻地狱之极苦相现前,罪人恐怖不可言宣,其一听闻佛名,哀求救护,虽是乍闻乍念,然已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外无佛,佛外无心。所以此时罪人念佛,异常猛厉,一念也好,十念也好,阿弥陀佛决定会救度这样的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从而免堕阿鼻地狱。这就是“摄取门”。但是,如果这等罪大恶极的众生在临死之际仍然不信奉佛法并且拒绝念佛的话,那么就算这等罪恶众生站在佛的面前,佛再慈悲也没有办法救度这样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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