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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侃:两件值得深思的奇事

发布时间:2024-10-10 14:38:55作者:大悲问答
陈侃:两件值得深思的奇事


看了云鹤教授所著“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之后,我想我家所遇到的两件奇事,也应该把它写出来。

因为这样或许能够加强人们行善济世的信念,对社会发生一点点良性的影响。

第一件奇事发生于民国四十一年的三、四月,那时候我在高雄某机关任职。有一天晚上,一位曾任新闻记者的失业朋友,和他的太太到我的宿舍来,言谈间说起目前的生活极为窘困,已至无米下锅的地步。我听了很难过,说了些安慰的话以后,便把平日节存的五十斤米条送给他们领用。不久,我转到台南某机关任职。过了两个月左右,为了某事心情不好,把职务辞掉,到潮州镇投靠我父亲,一面另找新的工作。那时候我在南部熟人很多,原以为找事不难,想不到竟找了很久找不到,也成了个失业者!而我父亲的薪俸本来就微薄,只够维持他那里几口人的生活,这回增加我和妻儿四个人消费后,很快就弄到山穷水尽的境地。有一天早晨,最后一点米也吃完了,没有钱可再买,一家八口顿然陷入困境!过了中午,全家空著肚子苦思焦虑,还是想不出甚么办法。因为可借的人都借过了,没有脸再借;能当、能卖的衣物也都当了卖了,再也找不出可变卖或典当的东西!大约到了傍晚,正当一家人坐困愁城的时候,某米店的人送来一袋白米。我问是谁送的,他不说,只说有人买来送给我们。由于来路不明,心里有点疑惧,又怕米店送错,吃了赔不起,所以我父亲不敢收,我也不敢收。后来他一再表示没送错,硬要我们收,只好收下,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一来,全家人像枯木逢春,都得救了!可是,这袋米究竟是谁送的呢?高雄那位失业的朋友依旧失业,而且不知道我此刻的地址,当然不是他送的。那么这“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到底是谁呢?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

各位朋友,你想想,这会不会是往日所种的善因得来的善果?如果是,那么帮助别人不就等于帮助自己吗?人人帮助别人,岂不是人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第二件奇事发生于民国四十七年,那年花莲发生一次大台风,很多房屋被吹倒。那时候我父亲在省立花莲中学教书,住在一栋日式木造旧宿舍。当台风来袭那天,我父亲、继母、三个弟弟、两个妹妹、以及我的大女儿,总共八个人,都躲在屋里。入夜时,风力大增,不多久,我父亲见墙上一块白灰掉落,知道房子快倒,情势危急,立即带著一家大小往外冲,想到外面避难。不料人还没走出大门,忽然轰的一声巨响,房子倒了,屋顶塌了下来!照常理说,这一倒,八个人至少要损伤几个。可是不然,我父亲刚好走到一堵短墙边,一根梁柱由头顶上掉下来,却被水泥墙挡住,且折成两截,他正好在折断处下面的三角空间,得以安然无恙。我三弟被一阵猛风吹倒,一根木柱压在他腰背上,待强风稍弱几个学生赶来救人,把木柱扶起,也平安无事。至于其他六个人,恰好在屋瓦下大小木条交错的空隙处,全都无所损伤!当房屋倒塌前后这段时间,屋外狂风怒吼,瓦石铁片纷飞,一家人躲在破屋下,俨如藏身防空洞中,反而更为安全。

朋友们,你想想,这是偶然的巧事,还是一种善果?倘若是善果,那么善因是甚么呢?我曾想过,我父亲平日教学生“日行一善”,一般小善事必做了不少。我幼承庭训,自然也见机行善。不过这类事,别人做得比我们多、比我们好,我们财力和能力微薄,贡献不大,应不至于有那么大的福报,比较可以一提的,该是几件救人的事吧?我父亲在台北县文山中学任教时,曾几次带著学生在新店碧潭救起几个翻船溺水的游客。(民国五十三年,又曾带领花莲中学学生,在鲤鱼潭营救两个翻船游客);民国卅六年我在凤山任职时,也曾在柴头埤救起一个自杀的人。此外,曾协助他人在深潭营救一个溺水的小孩,虽然没有救活,尸体却寻找上来。这些事,本来不应该提出来说,为了寻究善因不得不说,请勿见笑。

如果上述风灾全家人得保平安,是曾经救过别人所得的善果,那么家父年愈八十还安健如中年人,也必是“天报以福”吧!

看来这世上真的存在著因果的“自然法”,活在世上的人,都应该好好守“法”,自求多福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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